田纳西州毒品管制法——毒品分类介绍

田纳西州对于毒品的管制是根据毒品或者受控物质的分类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受控物质或毒品通常是根据其滥用的可能性、后果的可能性以及合法医疗用途的程度进行分类。 在联邦层面上,受控物质被分为五类,分别被归类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和附表五之中。

附表一物质具有很高的滥用可能性,没有医疗价值。 每个后续附表分类的滥用可能性较小,因此附表 I 麻醉品比附表 II 麻醉品更容易引起依赖性,依此类推。

许多处方药属于五种分类之一。 如果您被发现持有受控物质药物,而处方药瓶上没有写有您的名字,您可能会被指控持有受控物质。 田纳西州法律也禁止同时向多个医生求药,即为同一受控药物向多个医生寻求处方的做法。

持有管制物质可能会导致各种指控,包括处方欺诈、持有毒品或故意持有。

田纳西州的毒品分类表

尽管田纳西州和许多其他州总体上采用了联邦政府对于受控物质的分类方式,但也经常对药物的分类进行调整。

以下是田纳西州受控物质的分类方式:

表 I药物包括被认为是最危险的物质、比其他表具有更高成瘾或依赖性风险的物质,以及没有合法医疗目的的物质。 附表一所列药物包括海洛因和致幻剂,如LSD、裸盖菇素和仙人掌/麦司卡林。 (联邦政府仍将大麻和其他基于四氢大麻酚的物质归入附表一,而田纳西州和许多其他州对大麻有不同对待和分类。)

表II物质具有相对较高的滥用风险,但也可用于合法的医疗目的。 田纳西州的附表 II 药物包括阿片类药物/阿片类药物(又名麻醉品)、可卡因、美沙酮、甲基苯丙胺和安非他明。

通常认为第三类药物的危险性低于第二类药物,但仍具有中等滥用风险。 田纳西州的附表 III 物质包括合成代谢类固醇、睾酮、氯胺酮和一些抑制剂。

表 IV 药物具有轻微的依赖性风险,并且具有许多合法的医疗用途。 田纳西州的一些附表 IV 药物包括 Xanax®(阿普唑仑)、Valium®(地西泮)、Klonopin®(氯硝西泮)和其他苯二氮卓类/镇静剂。

表 V 物质的依赖性风险非常低,包括泰诺 (Tylenol) 和可待因 (Codeine)。

表VI包括大麻,与许多其他药物相比,大麻产生身体依赖性的风险较低。

表VII仅包含硝酸丁酯,它有许多名称,包括 poppers、locker room rush 等。

如果当事人面临了和毒品或受控药物的指控,那么药物所对应的分类就会在接下来的刑事案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您或家人在田纳西州面临的相关的刑事指控,请尽快联系王氏律所(615-369-7069)来协助处理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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